元。
(三)韩国的准入制度 韩国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制度比较特别,由原先的审批制转变到现在的登记制。韩国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1998年以前,韩国将融资租赁归为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归财政部管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必须先取得财政部颁发的(金融)执照。融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实缴现金资本)不得低于100亿韩元(相当于2000万美元)。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都必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受财政部的严格监管。但随着融资租赁市场的逐步规范,融资租赁需求的不断扩大,1998年1月1日,韩国颁布了《金融业特别信用法案》,取消了融资租赁许可证制度,申请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只需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亿韩元就可以直接注册登记。 (四)我国现有的制度规定 我国对融资租赁采取审批制的市场准入制度,审批机关有银监会和商务部两个部门。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负责审批,且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除金融租赁公司以外的融资租赁公司(包括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及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其中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由商务部审批并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且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二、上海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企业正当其时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只是美国的6.13% 。根据世界租赁年鉴2011统计,中国2009年的融资租赁交易总额为410亿美元,而市场渗透率仅为3.1%,不仅与美国(17%)、德国(13.9%)等发达国家相距甚远,甚至与同为“金砖四国”的巴西(23%)也不可同日而语。2010年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已达220家,融资租赁市场交易总额超过人民币4200亿元(约64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融资租赁交易规模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发展空间仍十分巨大。 (一)是上海发展的必然产物 一方面上海正面临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阶段,飞机、船舶、发动机及大型生产设备融资租赁市场需求巨大,另一方面《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又赋予上海新的历史使命。“意见”明确指出上海要重点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在上海优先发展融资租赁业,具有很大的示范效应,可为全国融资租赁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投资者对投资融资租赁业热情很高,目前限于政策原因,不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