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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如学历专业与岗位一致,且属于上海市紧缺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加30分
持证人在临港新城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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