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二、纳税人将填写好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1.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件; 2.原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剩余的空白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三、原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证件、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在收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上述证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清理收缴纳税人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剩余的空白发票以及其他税收票证,如纳税人属本市范围内税收户管迁移的,则原主管税务机关应同时开具《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四、原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上述证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清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将签注审核意见后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退还一份给纳税人。如纳税人不能按期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处理。 五、纳税人属税收户管迁移的,应凭《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和变更后的工商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以及其他有效资料到税务登记中心办理税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二)纳税人将填写好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1、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件; 2、原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剩余的空白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三)原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证件、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在收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上述证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清理收缴纳税人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剩余的空白发票以及其他税收票证,如纳税人属本市范围内税收户管迁移的,则原主管税务机关应同时开具《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四)原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上述证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清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将签注审核意见后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退还一份给纳税人;如纳税人不能按期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处理。 (五)纳税人属税收户管迁移的,应凭《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和变更后的工商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以及其他有效资料到税务登记受理处办理税收户管核准手续,然后再凭户管核准单、《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到迁达地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受理处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