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完整的设立登记材料,登记部门初审后予以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2.审查:由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登记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 3.核准:由登记机关依法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出具《驳回登记通知书》,并说明驳回原因和理由; 4.发照:对核准登记的,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