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领取的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二)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