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条件 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 申请条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 申请条件 分公司被公司撤消、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原因; 4、分工地被依法责令关闭或撤消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责令关闭或撤消登记的文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