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营业执照。
A.4000 注销注册登记 B.4000 撤销注册登记 C.3000 注销注册登记 D.3000 撤销注册登记 99.个体工商户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A.6000 撤销注册登记 B.6000 注销注册登记 C.4000 撤销注册登记 D.4000 注销注册登记 100. 个体工商户违反《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A.500 B.400 C.300 D.200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