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于批准之日起三十内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附送的资料: 1、《出口货退免税认定表》 2、《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表》 3、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需提供与外(工)贸企业签定的《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大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不需提供) 8、生产厂房属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9、生产厂房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 10、《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 11、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