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由于受让方的股东主体资格尚需经光大银行董事会审核通过,本公司持有的光大银行股权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上述审批和解冻过程的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到协议的履行,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所持光大银行全部股权转让予浙江和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受让光大银行资格的法人实体)。经进一步接触,受让方发生变化(交易价格不变),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决定将光大银行7,425万股股权全部按法定程序予以转让,其中3,715万股转让予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3,710万股转让予绍兴裕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78 元/股,转让价款总计13,216.5 万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署。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圣)成立于2002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10,968万元,注册地:浙江绍兴柯西工业区,注册号:3300001009143,税务登记证号:330621723606532,法定代表人(即:实际控制人)为孙永根。浙江天圣是一家专业生产弹性复合纤维和高档时装面料企业,现主营业务为:花式混纺丝线、氨纺制品、针纺织品的生产、加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2003年至2005年,浙江天圣年销售收入分别为人民币4亿元、4.74亿元、3.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39亿元、0.27亿元。浙江天圣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产品行销全国各地,并出口中东、欧洲、非洲、南美、北美等十个国家和地区。
受让人与本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浙江天圣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绍兴裕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裕隆)成立于1998年1月7日,注册资本7,018万元,注册地:绍兴县杨汛桥镇,注册号3306211000148,税务登记证号:330621717682467,法定代表人傅小桂(高郎根与傅小桂为夫妻关系,合计持该公司64.01%股权,为实际控制人)。绍兴裕隆近三年业务稳步发展,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亿元,实现净利润2,000余万元。绍兴裕隆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金融投资、家纺产品制造销售、纪念币及纪念金条的特许销售等。
受让人与本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浙江天圣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详见2006年7月31日,公告2006-034号相关内容。
1、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的定价依据及转让价款
股权转让价格为1.78元/股,出售给浙江天圣的3,715万股定价6,612.7万元;出售给绍兴裕隆的3,710万股定价6,603.8万元。定价原则是在本公司初始投资成本1.773元/股的基础上,参考光大银行200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考虑近两年经营状况及重组进展的因素,进行适当溢价。
2、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的款项支付安排
(1)公司向浙江天圣出售所持光大银行股权款项的支付安排
双方为此次交易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开立“资金共管账户”,股权转让款全部通过该资金共管账户划付。浙江天圣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向资金共管账户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即:6,612.7万元),该股权转让款分两次解付,分别为:光大银行出具通过受让方股东资格审核意见确认函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的50%款项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浙江天圣取得光大银行股权证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余款全部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
(2)公司向绍兴裕隆出售所持光大银行股权款项的支付安排
双方为此次交易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开立“资金共管账户”,股权转让款全部通过该资金共管账户划付。绍兴裕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向资金共管账户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即:6,603.8万元),该股权转让款分两次向公司解付,分别为:光大银行出具通过受让方股东资格审核意见确认函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的50%款项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绍兴裕隆取得光大银行股权证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余款全部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详见2006年7月31日,公告2006-034号相关内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
2、绍兴裕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