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住房、车位、存款……这些与十三亿人的利益相关的词汇都与物权法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法律。 ———网友” “物尽所 物既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交换价值。最大限度地让“物”成为可以担保的客体,就是充分挖掘“物”的交换价值的体现,比如将应收账款作为可以质押的权利。这次物权法就担保物权的修改将进一步发挥物的交换价值,促进融资。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设抵押 一切“物”均可抵押吗?物权法明确了可担保财产的范畴。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但是规定将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捆绑”。也就是说,土地及建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子是一体的,不能“一女多嫁”。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可以抵押。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才亮律师表示,物权法增加了可设抵押的“物”的范围。 这一规定使社会财富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体现了“物尽其用”的原则。一方面为中小民企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扩展了创业者的资金来源渠道。 另外,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是不得抵押的。那么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是否在此之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卫星表示,这还需要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来进一步明确。 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质押 如果企业需要大规模融资,又拿不出足够的财产作为担保,能不能以未来的收益作为担保呢? 在物权法第六次审议稿中曾规定“公路、桥梁等收费权”和“应收账款”一样也可以质押。但在第七稿中,只余“应收账款”。对此,王才亮律师表示,目前收费情况比较混乱,哪些收费权可以质押、哪些不能,还需要进一步清理。 此外,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同“应收账款”一样可以质押。但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出质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王才亮表示,股权、基金份额允许出质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在物权法实施后,这种质押行为在我国也会越来越多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