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江苏省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予以关心照顾本无可厚非。但国家、政府不要忘记,比他们更加弱势的大有人在,且人数更广、涉及范围更大。比如,毕业就失业的大学生,从未上过岗;城市郊区农民在房屋被拆迁的同时,失去了赖以养家糊口的土地,一无资金二无技术的失地农民更加悲惨;由于先天、后天种种原因造成残疾的人员,在社会的边缘苦苦挣扎。这些更弱势的人群数以千万计,甚至过亿也不是不可能。他们的处境不比失业人员好到哪里,为何这些人群就不能享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呢?
(三)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涉嫌政府替国有企业管理者兜底买单
众所周之,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经营者代表国家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当国家的代表者经营失败,可是最后来承担经营失败的责任却落到了国家头上。因此,对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人员进行救济,虽说从大局上是解决来社会稳定的,但却没能从根本上来理顺并解决好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四)政出多门导致管理无序
在应对国有企业改制时出现的问题,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财政、金融、工商、民政、社保等众多部门齐上阵,为国企改革“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正是由于这种多管齐下的方略,导致出现政出多门,无序管理的现状:
一是个人借国企改革之机取捞取钱财者前赴后继(落马者比比皆是,还有未落马的就更是大有人在)、众多国企被部分人以“零”资产方式获得,而原有的债务仍处于“呆帐”;
二是国企下岗职工队伍不断扩大(一段时期内),国家仍需为下岗职工的生计另谋出路,导致下岗职工安置成本过高;
三是由于时间上的紧迫性,国家对如何安置下岗职工的后继生活没有出台完整的、完善的救济办法,而是由社会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管辖职权范围内出台了许多方法,用以替代补充国家政策的不足,从而形成无序的管理局面。如: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民政部门、卫生监督等众多部门在下岗再就业问题上均有免除负担的条款出台。
(五)下岗失业人员税收政策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被动
税务部门对有关政策的使用主要依据劳动、工商等部门传递的信息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