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连续多年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国家税务总局自1999年出台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起,多次发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延长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扩大下岗人员再就业出路以及社会稳定等均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基于多年的一线税务工作经验,本文认为继续实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弊大于利,亟待调整。
一、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现状及影响
(一)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看政策制定出台的操之过急
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行业范围看,从最初的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等8项经营行为享受减免,到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房屋中介、典当外的行业享受税收优惠,该政策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从享受税收优惠的额度看,从最初的无封顶全额免征税款到目前只是限额减免。个体工商业户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从对个体工商户雇工人数看,最初没有人数限制到对人数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4]228号文件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是指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对超过7人的个体经营行为一律按照新办服务型企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
从同类业务规范性文件出台数量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下岗失业人员有关税收政策的发文量和密集程度前所未有。
从政策执行的时间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下岗失业人员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时间一再延长。
以上五点,说明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部门出台时操之过急,之后不得不接二连三打补丁。
(二)税收优惠政策厚此薄彼,有违社会公平正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