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因此《准入条件》不允许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和电池组装生产项目,并要求2012年12月3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禁止采用外化成生产工艺。在《准入条件》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会要求企业不能增加单纯商品极板和电池组装生产能力,但可以通过添置设备等手段,由单纯生产商品极板或单纯从事电池组装改造为从铸板、铅粉到电池装配联合生产,减少外销或外购商品极板的数量。
对于同一企业在两个不同厂区、或同一集团下两个子公司分别进行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的情况,虽然并没有将极板作为商品进行销售,但仍然存在极板的转运,而且也需要采用外化成工艺生产,因此也将被视为商品极板,要符合商品极板生产的相应规模要求。
(十四)为什么限制生产干式荷电铅蓄电池?
根据《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2900.41-2008),干式荷电铅蓄电池指内部不含电解质,极板为干态且处于荷电状态的铅蓄电池。该产品需要采用外化成工艺生产,污水排放量大,属于较为落后的产品,需求量较小,主要应用于中低档摩托车。为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推广先进产品,《准入条件》提出“禁止新建、改扩建干式荷电铅蓄电池生产项目”。
(十五)为什么限制生产含镉、含砷电池?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三类 淘汰类 二、落后产品 (九)轻工”第5条为“含镉高于0.002%的铅蓄电池”,淘汰期限为2013年。《准入条件》对含镉电池生产项目的要求与其一致。对砷含量高于0.1%(电池质量百分比)的生产项目加以限制,是因为砷也是毒性较强的元素,许多国家已经禁止在铅蓄电池中使用砷元素。
(十六)举例说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现有企业,如何达到准入条件的要求。
1. 某企业目前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为17万千伏安时成品电池(包含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未达到《准入条件》中现有企业20万千伏安时的产能门槛,不能申请准入公告。该企业若想符合《准入条件》要求,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或兼并重组,且应满足建成后同一厂区年成品电池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千伏安时(包含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否则该企业只能寻求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或自行关闭。需要强调的是,实施兼并重组时应将两家企业迁至同一厂区,且被兼并的企业不能是单纯的极板生产或单纯的电池组装企业,否则仍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
2. 某企业目前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为25万千伏安时成品电池(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