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伦理是指社会公共领域中的基本伦理维度、社会公共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以及通过社会公共活动与社会公共事务所集中体现出来的社会公共伦理精神。公共伦理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现象,即一切社会公共领域中的道德原则、道德意识、道德关系以及道德活动的总和。公共伦理简单的理解,就是天下公同认可的并遵循一种道德风尚。
“收好税,带好队”。建设一个严格执法,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廉洁高效的地税干部队伍,积极构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新体系,是完成国家赋予的税收任务的基础。当前,在干部队伍建设中,传统伦理和传统行政文化中的许多陋习仍旧在延续,日常生活方面的伦理习惯依旧极大地影响着现在的地税工作人员,而腐败的发生与这种陋习有很密切的关系。因而,要过渡到现代公共生活伦理、现代公共管理伦理,必须逐渐培育地税工作人员内在的法制意识、平等意识、公正意识、责任意识等。建立一支职业化程度很高的现代税务公职人员队伍,形成一个具备现代公共意识、符合现代公共伦理要求的行政文化环境,必然大大降低腐败发生的频率和面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地税形象。笔者认为,要完成具有现代理念的公共伦理意识的转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加强权力观教育入手,通过建立起与行政权力的科学依据、制度保障相统一的权利公共性观念,从思想上预防税务人员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需要公共伦理的约束。树立“公共权力观”不仅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还是一个观念改造和思想提高的问题。为了确保公共权力的公共性,还需要有一场观念革命,由纳税人供养并享有特定的公共权力的税务人员,要时刻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公共的”,来自人民的授权,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给予的,一切应以纳税人利益为指归,而不借助公共权力谋取任何私利,从思想上预防滥用公共权力,通过建立起与公共权力的科学依据、制度保障相统一的权利公共性观念,以及贯穿着这种观念的公共伦理体系,让权力在运行中接受公共伦理的规范和约束。
2,从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建设入手,压缩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为防止执法权力寻租提供法制保障。税收法律法规已经初具规模,但目前的法律法规依然使粗线条的,更多可操作的细则有待完善。比如制定核定征收标准、行政处罚的细则等等,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以此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压缩自由裁量的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