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致使未能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经济效益,存在闲置土地的现象。
(五)应税面积核实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定难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经地税部门核定征收。园区内有的企业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无法提供书面购地协议;有的虽然签订受让合同,但因拆迁等问题未解决,迟迟未取得受让土地,或者实际取得的土地面积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面积不一致,地税管理人员又不具备土地面积的测量专业技能,致使征纳双方对应税土地面积的认定产生分歧,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同时,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园区内有的企业实际取得土地时间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不一致,若严格按规定征收,缺乏合理性,纳税人难以接受。
四、加强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对策
针对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为维护税收的公平性,各级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税收宣传,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征收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征管,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精细化水平。同时,本着“加强宣传、强化分析、部门配合、以地控税、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市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征管。
(一)优化税收宣传和纳税风险提醒
地税部门一方面应加强自身税收管理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应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宣传力度,可印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宣传材料,分发到园区内每户企业,还可通过召开园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座谈会,面对面进行沟通,宣传税收政策,辅导纳税申报,及时落实提醒服务。
(二)强化税源监控,做好税收分析
地税部门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汇总,及时收集所有入园企业信息,对漏管户进行认真清理,及时登记,力求从户源上杜绝漏征漏管。在此基础上,对入园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园区企业分户档案,及时更新企业有关情况。大力宣传申报缴纳政策,争取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理解。税收管理员按季对申报涉税资料进行对比分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