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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意见

2013/3/17 23:36:46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所一〔2008〕72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本市汇总纳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备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2〕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汇总纳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备案管理规程   2.上海市汇总纳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补充表   3.关于核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的函   4.上海市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查补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总机构填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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