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五)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3、已缴纳税款的缴款书原件(按《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上的营业额计算开具,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4、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外省市固定业户提供,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5、《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表》;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 (区税务局)
二、意见和建议 1、建议将企业礼品卡发票的开具环节后移至货物移送环节 某企业来电咨询:企业用购买的电子礼品卡然后发放给客户或员工,用于购买对方企业网上商城的各类货品。企业询问,对方企业应该何时开具发票?是否需要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