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这两个文件,都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个人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税征收计算方法的规定。
但是,纳税人反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解释(中国税务网站已上网发布),由于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自然到期终止,由此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上述文件的精神,不应界定为补偿金,这部分收入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纳税人的这个说法,区局12366座席专门上中国税务网站查找相关依据,确实网上有2012年4月专家对此问题作出的上述专门解释,但是,纳税人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我们却未查找到,只能告知纳税人这是对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释和界定。 纳税人认为: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未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故之前未有财税文件规定此笔收入如何缴纳个税。2008年新劳动法增加了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内容,终止旨在提高劳动者保障,但配套的相关税收政策的口径还有待完善。希望税务机关能与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及时配套,采用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到期不再续签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进行明确。 (12366热线) 我们将此纳税人的疑问提请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并给予纳税人回复。 (纳税服务科)
三、纳税服务动态 1、区局认真做好纳税人呼声处理工作 今年1到6月中旬,12366热线和108室共受理咨询电话8300多只,其中咨询8100件次,查询852件次,投诉6件次,意见建议6件次,涉税举报99件次,完成市局转办工单11件次,开具涉税事项受理分工单14件次,完成接待调查事项转办单180件次,基本做到件件有回复,极大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一是多渠道采集呼声信息,及时报送重大呼声和服务动态。围绕营改增政策、简并发票、所得税清算等热点难点问题,向市局报送纳税服务动态6期,纳税人呼声周报10期,二是认真编纂纳税人呼声导读,促进内外学习和交流。共编纂《纳税人呼声导读》五期,对内在局域网上进行交流学习,明确相关口径;对外,利用上海财税网普陀税务子网站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三是及时处理好纳税人呼声,强化责任落实。如对市局转办工单明确责任,要求对外加强宣传解释,对内加强管理和监督。四是深入呼声分析,督促加强税收征管。如对来信来访认真接待,发现其中的征管漏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