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贵单位购买的豆油用于企业食堂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进项不可以抵扣。 8.我公司购买一台电磁炉,用于研发部门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根据下列规定,贵公司购买的电磁炉是否可以抵扣,需要根据其用途判断,如果电磁炉的用途不属于专用于实施细则第十条(一)规定的范围,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9.一般纳税人企业新购买了一辆七座面包车,请问取得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根据上述规定,贵单位购买的7个座面包车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那么取得进项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10. 新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听说现在购买防伪税控系统支付的费用,可以抵减增值税税额是吗?那购买的什么设备可以参与抵减?购买的税控系统用的电脑、打印机是否能参与抵减?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