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解读 暂行办法只规定了高温车间的降温措施和高温中对工人的照顾,高温的标准并没有明确,部分用人单位就会钻空子,会出现工人说已达到高温但单位却说“不热”的情况。 而现在的意见稿对在什么温度下能工作、什么温度下不能工作以及工作时间都有了明确的标准,并且以当地气象台发布的为准。用人单位再不能自己说了算,劳动者权益有了法律保证。 此外,暂行办法中没有规定高温津贴,意见稿则把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变化 问责:首次明确可追刑责 意见稿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暂行条例没有规定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 而在新的办法中,对法律责任规定明确,而且力度相对较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相对较高,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但专家提醒,劳动者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在高温条件下作业,要了解和清楚新办法内容,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