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代码数据使用前,根据保密部门的要求,与应用部门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代码应用) 本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应用,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为基础数据的质量信息库和质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本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安全监察等各类监督管理活动中,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基础手段,在各类文书中标注当事人的组织机构代码。 本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组织机构申请办理各项行政事务和使用代码证IC卡查阅与本机构有关的、由各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记载的信息提供方便。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 本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诫当事人及时、合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代码证IC卡的申领、换证、验证、补发、注销等手续。 第十六条(解释部门) 本实施细则由市质量技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施行日期) 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关于《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验证和应用实施细则》的编制说明 为及时反映组织机构信息变化情况,加快推广应用组织机构代码,加强本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根据《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我们编制了《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验证和应用实施细则》,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必要性 1、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是法人的身份标识,它是由国家授权的权威管理机构对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惟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经过15年的推进,目前,本市组织机构代码数据总量已达150多万,涵盖了本市政府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已在质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人事、民政、公安、检察、国家安全、海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毕业生分配、出入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外经贸、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领域的信息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的新要求,确定了组织机构代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