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信用好、承兑性强、流通便利、节约资金成本等一系列优点,是当前企业贸易结算的重要方式。但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也容易为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粉饰”虚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流的“帮凶”。从玩转“资本魔方”向银行贴现84亿余元的周正毅,到因被举报“虚增销售收入50亿”而陷入财务丑闻的四川长虹,无不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有关。因此,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当前有关部门值得关注的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的财会规定
(一)基本规定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票面内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变现及转让方式
一是到期兑付,银行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二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三是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虚构资金流的方式及分析
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从开假票、大头小尾票等传统的手法转为真票虚开的作案手法,这种发票能够通过国税机关的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传统的检查方法难以查出其犯罪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往往突破常规,从资金流和物流入手进行检查,现金结算、往来挂账成为检查虚开案件的突破口,而银行承兑汇票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来掩饰其虚构的资金流。
(一)主要方式
1、利用真银行承兑汇票虚构资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