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房地产分别归集的,应按照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企业所得税针对上述成本规定按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和预算造价法进行分摊,其中针对公共配套设施费仅按照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
(三)《公告》指出开发项目应分摊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不同类型房地产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计算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不同类型房地产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第(一)、(二)项规定计算分摊的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
企业所得税规定对借款费用规定按直接成本法和预算造价法进行分摊。
四、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关于成本费用扣除的区别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核定扣除
《公告》指出纳税人报送房地产开发成本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企业所得税规定对纳税人报送房地产开发成本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查账征收的,可以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管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所得税按照核定方式征管。
(二)公共配套设施成本费用的扣除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公告》与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共同从权属角度规定准予扣除条件,即公共配套设施应移交给全体业主或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
《公告》特殊之处在于:项目规划范围之外的,其开发成本、费用一律不予扣除。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未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的,其相关成本、费用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规定未满足上述扣除条件的公共配套设施,除企业自用按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照开发产品处理。
(三)装修装饰费用的扣除
《公告》指出凡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或者功能受损的装修装饰物支出,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计算扣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装修装饰费用支出,一律不得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与企业所得税相比较,《公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等营销设施的装修费用,规定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而企业所得税规定营销设施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