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后,督促各省(区、市)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抓紧研究编制或修改完善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确保《规划》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目标的考核管理机制。
(二)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围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继续加大对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简称《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支持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
(三)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农业技术,认真做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并轨,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研究探索实行开发县轮换安排资金和项目的办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轮换滚动、规模开发建设试点,明确对当年未安排开发任务但有开发积极性的开发县,可以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明确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财政资金,除生态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地区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要研究修订完善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亩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四)继续支持“节水增粮行动”。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继续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四省(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通过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为缓解四省(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提供支撑。
(五)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各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因地制宜开展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同时,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努力保护和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三、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
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比重,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集中资金,连续扶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探索“两化一园”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