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规范的稽查纳税服务体系既是当代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然需要,是实现稽查职能,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务部门形象的最佳选择。
二、当前稽查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稽查纳税服务观念问题
一是执法与服务对立。一些同志没有正确认识执法与服务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人为把二者割裂开来,一方面片面强调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权力,而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和纳税人的权利,导致一些税务干部在工作中自以为是,将自己凌驾于纳税人之上,滥用职权,损害了税务队伍形象;另一方面片面理解纳税服务的科学内涵,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忽视了稽查执法的严肃性,导致检查偏松、执法不严。
二是“官本位”思想严重。由于受长期封建社会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阶级斗争以及无产阶级专政观念的影响,我国政府过去属于管制型政府,一定程度造成了税务稽查部门的“官本位”思想。不少稽查干部面对纳税人时,喜欢居高临下,衙门习气和作风时有表露,说话办事让纳税人难以接受。在检查过程中,有些人把纳税人本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当作个人“恩惠施舍”,甚至把国家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敛财的手段,与不法企业相互勾结,帮助偷逃、骗取国家税收。
(二)稽查纳税服务方法问题
一是共性服务效果不显。当前,稽查考核体系重检查、轻帮扶;重数量、轻质量;重处罚、轻整改;重收入、轻服务,这不仅容易造成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而且也会导致稽查部门紧盯着经济效益好、有缴付能力的纳税人“重点”稽查。一方面,给大部分纳税意识强,财会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税收入库及时的纳税人增加了工作负担;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纳税观念淡薄,屡屡恶意偷税的个别纳税人则由于缺乏及时有力地打击,而影响了正常的经济和税收秩序。此外,稽查选案准确率不高,检查人员的素质有较大偏差,处理处罚尺度不统一,当地党政行政干预执行难度大等等,也一同造成了税务稽查部门在提供公正执法,维护公平税收环境这一最大共性服务方面作用不大,效果不明显。
二是个性服务供需脱节。在计划经济下,包括稽查部门在内的税务机关长期以执法者自居,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往往缺乏足够重视,服务举措更多地以税务机关管理需要为出发点,忽视了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使得纳税服务“供需不平衡”、“供需不对路”,主要表现在税企沟通联系渠道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