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措施作为各国之间谋求公平税收权益、解决跨国公司人为转移利润的主要途径,已被发达国家普遍使用,并得到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从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税务机关便对反避税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税务机关不断完善反避税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目前已形成涵盖转让定价、预约定价、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和一般反避税管理等主要措施的反避税管控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国反避税个案的平均补税金额,已由2006年的383.62万元增长到2010年1461.54万元,年均增长39.71%;补税超过千万元的案件155个,超过亿元的案件12个。2011年,反避税工作对税收增收贡献239亿元。各种数据见证了我国反避税工作在短短几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反避税防控体系基本形成。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反避税立法起步较晚,但在主要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均已引入反避税基本概念,为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这是我国第一次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不仅包括我国实践多年的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还借鉴国际经验,首次引入了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一般反避税规则和对避税调整补税加收利息等规定。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