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加大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取得初步效果。截至8月底,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41769起,查获各类非法发票1.33亿余份;税务机关查处违法受票企业35197家,查处非法取得发票256万余份;查补税款26亿余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加收滞纳金及罚款8.6亿余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
据悉,下一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将深入推进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拳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大力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击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各级税务机关专门部署对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工作,全面检查被查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使用、缴销等情况,重点核查发票的真实性和业务的真实性。目前,检查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截至8月底,山东、江苏、广东、浙江等地税务机关查补税款均超过1亿元,山东、安徽、云南、北京等地税务机关查处违法受票企业超过1500户。据了解,北京市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从数百万条发票违法信息中筛选出一些犯罪事实清晰、证据链相对完整的线索开展跟踪追查,从严查处发票违法企业。福建省国税局动员发票使用单位将收到的发票违法信息等有关线索及时提供给办税服务厅,并由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研判、处理。湖北省国税局建立完善税务稽查案件发票检查工作机制,做到每案必填《发票(分户)检查情况报告表》,促进发票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人士表示,在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同时,全国税务系统集中力量,深挖源头,重拳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截至8月底,河南、湖北、广东、四川、湖南、安徽等地查获非法发票均已超过1000万份。各地税务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集中侦破了一大批发票犯罪大案要案。青岛市地税局与青岛市公安局开展深度合作,采取“同步取证,联合办案”的紧密型办案模式,对重点地区选派警税联合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广东省地税局会同广东省公安厅出台文件,从职责分工、日常运作、信息共享、经费保障等方面对联合执法工作作出明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