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投资办事常见问题解答二
26、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区内的企业都开始用新版营业执照,请问原来的执照还可以使用吗?
答:可以。自今年
10月
1日起
工商部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启用新的营业执照。
10月
1日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
企业可以向
工商部门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答:不需要。
工商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取消了
企业年度检验,但试行
“年度报告公示制
”。即
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
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工商部门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企业。
答:这种说法有欠妥当。
工商部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确有一些政策突破,其中之一是将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但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也不是对所有公司都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首先,法律、行政法规对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明确规定的(如银行、保险公司等),公司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其次,即使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
公司注册登记时也会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注册资本是反映公司规模和巿场竞争力的重要事项之一,部分行业在核发行业许可时对
公司注册资本会有特别要求,因此,投资者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慎重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29、既然自贸试验区内已经取消登记公司实收资本,只登记公司注册资本,是不是意味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任意数额,越大越好? 答: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工商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内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不代表公司股东(发起人)无需实际缴付出资。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仍应当按约定缴付出资。与此同时,公司还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投资者应当根据自己的缴付能力和实际情况慎重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30、在区外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部分到位,如果现在想搬到自贸试验区去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