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公司,必须先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经核准后再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加盖发照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省编委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4.全体股东签署的出资协议书;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