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012年度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 1.2011年12月份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2011年《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核定表》复印件(2011年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提供)。 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2、申报地点:天山路1827号税务分局大楼一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3、网上申报密码申领地点:天山路1827号税务分局大楼一楼大厅17号窗口。 4、申报表领取方式:a 天山路1827号税务分局大楼一楼窗口领取;b 通过企业集中向专管员领取;c 登陆上海税务网下载 5、申报流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流程 (沪地税所二[2006]19号附件) 一、邮寄申报流程 (一)纳税人可向黄浦、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静安、闸北、虹口、杨浦、宝山、闵行、浦东新区等区的邮政支局和邮政所,或者向嘉定、金山、南汇、奉贤、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县的邮政支局购领邮寄申报的专用信封。 (二)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准确、完整、清晰地填写回邮信封封面的姓名、本人有效联系地址、邮编。 (三)纳税人应将已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已准确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的回邮信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