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征收增值税。”延续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3.《通知》还规定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需要满足两类条件:一类是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另一类是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该项规定更加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范围,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优惠政策的实施过程。 《通知》界定了软件产品定义和分类 《通知》中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在以往的政策规定中也有软件产品的定义,比如,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中,计算机软件产品仅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的一般软件产品,而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嵌入式软件不属于《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但是,在后来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又明确了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反之,则不予退税。所以,《通知》在嵌入式软件是否享受增值税优惠问题上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通知》更加明确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范围,规定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这有利于税收征管和相关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规定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1.《通知》规定,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