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漏油、大连PX项目、曲靖铬渣倾倒……一段时间以来,环境污染事件屡次成为社会热点。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成为老百姓心头挥之不去的痛。 环境污染事件反映到司法领域,一个渠道是诉讼,另一种方式是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近年来,上海市的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量不断递增,据统计,全市法院2009年以来受理此类案件790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尤以青浦区法院最多,比例超过全市总数的1/3。 “环评”能否成为第一道防线 位于上海市青浦西部的某木业厂,是前些年该区“筑巢引凤”的成果之一。近几年原本空旷的工厂周边,新建了大型住宅小区,因此不断有居民投诉木业厂存在粉尘、噪音污染,强烈要求拆除。 青浦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木业厂对此十分抵触,称自己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在此经营近十年,是小区建设选址欠妥,导致矛盾发生,如果没有适当的补偿安置方案,则拒绝停产搬迁。 事实上,该木业厂所面临的窘境在青浦并非个案。 由于历史原因,青浦区的制造业发展在布局上经历了自由开发→ 沿路开发→集中开发三个阶段,由此带来了一系列后遗症。 那么,可否运用“环评”进行事前预防呢?根据2002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门应当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 但是,现有法律规定却未明确环评与企业登记之间的先后关系。目前明确规定需前置审批的仅有危险废物经营、拆船业等三项环评项目,除此之外,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是否应收取环境评价文件上的口径并不相同,对于何种项目需要环评更是做法不一。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之间未能实现有效衔接,导致事前预防在有些情况下形同虚设。”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海棠指出,“其结果是,未经环评的企业取得了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门面装潢、购置生产设备等,待其实际经营后对其处罚,特别是责令其停产停业,往往意味着前期的资金投入等全部无法收回。” 环境权益优先是长远之计 在青浦法院执行的一个案件中,被执行人主要经营铝型材加工,为节省成本违规使用燃煤熔炼炉,造成环境污染。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属集体福利企业,挂靠了35名残疾人。他们的生活费主要来源于企业经营所得,如果勒令其停产,不但该厂职工会下岗,所挂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