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区、县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参考本办法,制定相应政策,开展区、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给予相应支持。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31日起施行。1996年发布的《上海市企业中心认定办法》(上海市经委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沪经科[1996]09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 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负责解释。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