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区审改办:负责企业设立并联审批试点的总体组织、推进工作; 区经委:承担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阶段的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职责。该阶段并联审批的事项包括: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经营项目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和批准证书审批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完成后,纳入企业设立登记注册的并联审批; 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承担区企业设立申办一门式服务大厅及网上网下一体化运作,咨询、服务、协助受理等日常管理运行职责; 区科委、信息委:负责本区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的系统平台技术保障; 区监察局:负责本区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的监察考核工作; 区质量技监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卫生局、旅游局、文广影视局、财政局等部门是本区企业设立审批和登记工作的第一批并联审批部门。主要职责是: 1、配合牵头部门行使好本部门并联审批职责; 2、为当事人的申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行政审批中涉及选址定点、现场勘察等审批基础工作的,提供事前指导勘验服务; 3、向牵头部门提供包含本部门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提前服务事项和方式、相关的说明和解释等内容的《办事指南》; 五、工作进度安排及部门分工 2010年1月1日至2月28日以前完成: (一)制定16项事项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表格、结果反馈、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六项内容;(区审改办及相关并联审批部门)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月1日开始: (四)进行并联审批网下试运行;(区审改办、工商分局、科委及相关并联审批部门) 3月至6月: (五)基本完成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系统的开发;(区科委、区审批中心) 7月份: (六)网络系统完善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各并联审批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分工,做到专人负责。确保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并联审批部门要抓紧进行审批标准化建设,梳理各审批事项的流程、条件、环节、时限等内容,抓好基础工作。 (三)开展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工作应贯彻落实沪府发〔2009〕第2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