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定额征收为辅。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然后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纳税相关资料的一种纳税方式或称征收方式。 1.凡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2.应税所得的支付形式 代扣代缴单位或个人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所得,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二)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自然人)取得应税收入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纳税方式或称征收方式。 属于下列情况,纳税人必须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1.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2.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3.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5.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三)定额征收 定额征收方式是指对无法自行正确核算生产经营情况,不能正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实行的一种征收方式。包括定期定额方式和申报定率方式。 1.定期定额: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和纳税人具体情况,采取季度申报,核定定额,分期缴纳,不再汇算的方法。 2.申报定率: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具体情况,采取由纳税人申报经营收入,核定纯益率,确定应税所得额,再由纳税人根据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