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张某骗取信托公司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炒股,最终造成4亿余元贷款无法偿还,这种行为采用经济法已经无法调整,只能动用刑法运用刑罚手段来调整。另一案例中,文某某虽然也骗取巨额银行贷款用于金融活动,但是经用经济手段调整能够使得损失得到弥补,受到损害的社会秩序也能够得到恢复,这种情况下动用刑法进行调整就是不必要的,而且动用了刑法反而可能会起到很大的副作用。
(三)刑法介入不法经济行为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用来判断经济行为违法性的法规范围必须严格控制 不法经济行为违反的前置法必须限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刑法第96条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有明确的解释: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因此,作为判断不法经济行为的前提法已经由刑法明文规定,在认定经济犯罪的时候也不能超越该规定。 2.不应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前置经济法规必须具有刑事制裁的规定 有观点认为,经济违法行为的刑法介入实际上是一个经济违法行为犯罪化的问题,应当基于两个前提:一是明确的经济违法性,即有相关的经济行政法规作为违法性的界定标准;二是相关经济法律、行政法律对经济违法行为的违法性程度予以界定,即通常有一个追究刑事责任的提示性条文。至于以什么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在刑法中有相应的条款来呼应。实践中对某些经济法律中没有规定刑事责任条款的经济违法行为也予以犯罪化是不正确的。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有悖于我国《立法法》第7、8、9条的规定精神。依照我国《立法法》的该三条规定,有关犯罪与刑罚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规定。行政法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所制定的规章所组成。在《立法法》中,这些行政法规不具有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权限。因此,一方面这部分行政法规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缺乏《立法法》上的依据。另一方面,司法也不应据这部分法规所规定的刑事责任提示性条文,而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实践中,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判别该行为是否违反相关的经济法律、行政法规,在确定具有经济、行政违法性的基础上,再判别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